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宋薇萍)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11月11日发布公告,就《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此次公布的黄金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黄金期权合约交易单位为1手(1000克)黄金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0.02元/克;涨跌停板幅度与黄金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行权价格覆盖黄金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200元/克,行权价格间距为2元/克;200元/克<行权价格≤400元/克,行权价格间距为4元/克;行权价格>400元/克,行权价格间距为8元/克。行权方式为欧式,即到期日买方可以在15:30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放弃申请。
黄金行业是我国的战略性行业之一。自2002年黄金市场化改革开始后,我国黄金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局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黄金生产和消费已连续多年跃居全球首位,每年黄金进口量超过千吨,我国黄金市场已经成为亚洲地区的重要市场。近年来,随着国内黄金行业在风险防范上的认识不断深入,也由于贵金属价格走势错综复杂,仅仅利用黄金期货防范风险已经不能满足贵金属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市场对推出黄金期权的呼声日益增强。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黄金期权是对黄金期货的有效补充,将提高黄金产业链企业风险管理的灵活性,完善黄金价格形成机制,提升我国黄金市场国际影响力。上期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完善黄金期权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