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优化买方交割货款划转业务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会员服务水平,自2019年8月12日起,我所将对买方交割货款划转业务进行优化。具体通知如下:
一、此优化适用于买方会员参与的一次性交割、滚动交割、标准仓单转让委托交易所收付货款业务、提货单交割和全月每日选择交割的货款划转。
二、交割买方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电子划款业务-交割账户入金”功能向交割货款账户入金,交割货款账户资金与结算准备金分开核算。
三、买方会员货款与交割预付款的差额部分(即买方交割余款)从交割货款账户资金划转,标准仓单转让委托交易所收付货款的,买方全额货款从交割货款账户资金划转;买方会员的交割预付款,仍由买持仓交易保证金转化。
四、若买方交割货款账户资金不足,在划转交割货款账户全部资金后,继续从结算准备金余额中划转剩余应收货款。
五、交易所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布的资金结算表文件中,新增交割账户资金结算表和交割账户其他资金明细表,记录交割货款账户资金变化情况。
六、交割账户资金与结算准备金一并计息,交割账户资金不计入资产作为保证金1:4配比的货币资金部分。
七、交易所向卖方会员支付交割货款的方式保持不变,交割手续费仍从结算准备金收取。
请各会员单位在业务开启之前做好系统准备工作,确保结算业务正常进行。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411-84807704;0411-84808602
邮箱:caoxi@dce.com.cn
附件:会员服务系统交割货款入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南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