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权 - 交易所公告 - 大商所通知 - 正文

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我所对新提交的交易商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

经审核,下列9家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核准其成为我所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

序号 交易商名称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国信金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 上海方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五矿产业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5 兴证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6 徽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7 平安商贸有限公司
8 广州金控物产有限公司
9 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名录.xls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06月13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商证券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